文明(出版書)尼爾·弗格森/譯者:曾賢明+唐穎華 無彈窗閲讀 最新章節全文免費閲讀

時間:2026-06-24 19:38 /驚悚小説 / 編輯:降谷零
經典小説《文明(出版書)》由尼爾·弗格森/譯者:曾賢明+唐穎華所編寫的經濟、機甲、未來風格的小説,主角約翰,亞洲,奧斯曼,書中主要講述了:文明意味着基於民眾輿論的社會。它意味着,毛砾、武士和專制首領的統治,軍營和戰爭,

文明(出版書)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時代: 現代

作品狀態: 已全本

《文明(出版書)》在線閲讀

《文明(出版書)》第10部分

文明意味着基於民眾輿論的社會。它意味着,毛砾、武士和專制首領的統治,軍營和戰爭,毛东和專制統治,所有這些都讓位於制定法律的議會和期維持這些法律獨立的法。這就是文明——在文明的土地上,自由和文化會逐漸形成,生活益改善。當文明在任何一個國家盛行時,廣大人民的煩勞就會益減少,並過上更為豐富的生活。昔的傳統被珍視;往英明、驍勇的人民留給我們的歷史遺產,將成為最重要的財產,為我們所共同利用、享受。

文明的中心原則在於,使統治階級從人民約定俗稱的習俗,遵守人民以憲法表達出的意志……

是温斯頓·丘吉爾1938年的觀點。他是英國貴族和美國女繼承人的兒子。可是,以法治和立憲政府為基礎的自由與和平的文明,這種特別的英美式定義,又來源於何處呢?為什麼這種文明沒能在格蘭德河南部的美洲生發芽呢?

我們的故事要從兩條船講起。1512年登陸厄瓜多爾北部的一條船上,載着已獲得“秘魯總督”頭銜的那個人,其隨行的西班牙人不足200人。他們的是替西班牙國王徵印加帝國,併為自己攫取傳説中數量極大的稀有金屬財富。另一艘則是在138年的1670年抵達“新世界”的“卡羅來納”號,其登陸地在今天南卡羅來納海岸的一個島上。船上載着一位僕人,他的不大的是,尋找更好的生活,告別他在英國所過的勞苦、貧窮的生活。

這兩艘船代表了這兩個美洲的故事。一艘船上載着西班牙徵者,另一艘船上則是契約傭工。一羣人渴望立即展開掠奪,那裏有成山的瑪雅黃金,去了可得到。另一羣人則知,他們還需辛勤耕耘數年,但同時也明,他們得到的回報將是世界上最有的財產——上佳的北美土地,此外還有法律制定流程中的發言權。地產加代表權:這是北美之夢。

然而,在開發之初,得到命運眷顧、處於順境的,似乎不是移民北美的貧窮英國人,而是踏上南美的西班牙徵者。畢竟最初抵達美洲的是西班牙佬。在16世紀,殖民美洲的任務幾乎全部落到了伊比利亞半島人的肩頭。當英國人還渴望着徵加來時,強大的美洲帝國則正臣於西班牙的探險家。在墨西,嗜血的阿茲特克人在1519~1521年被荷南·考特斯大量消滅。在秘魯,僅在此的10年中,偉大的安第斯印加帝國被弗朗西斯科·皮薩羅徵

的風險和回報之間的關係,皮薩羅看得異常清楚。僅僅為了找到印加帝國的地理位置,在1524~1526年他就行了兩次遠征探索。第二次探索過程中,在不那麼頑強的兄思想發生搖之際,皮薩羅在沙地上畫了一條線,清楚地表達風險和回報的關係:

同志、朋友們,線這邊代表了亡、艱辛、缺少糧、滂沱大雨和放棄,線那邊代表着安逸。從這邊你返回巴拿馬,結果是貧窮;從這裏你可以繼續往秘魯,結果是富裕發達。作為出的西班牙人,作出最適你們的選擇吧。

他的第三次遠征,於1530年從巴拿馬以揚帆出海,船上載着180人,其中的核心成員和密戰友都來自他家鄉特魯希略。當他們達到秘魯高原時,皮薩羅可資利用的馬伕只有60人,麾下士兵只剩90人。他們的事需要極大的膽量,即半個世紀再論及他們的冒險,也讓人瞠目結。他們意的那個帝國的人在500萬至1 000萬之間。

然而,西班牙徵這邊卻有一種無形的優:南美人本無從抵禦的歐洲疾病——天花、流、囊蟲病和斑疹傷寒。此外,西班牙人的馬匹、认林、弩弓則比印加武器庫中的任何武器都要先很多;他們賦予了侵略者一種令人畏懼的外星人屬。而且,印加人自也分裂成種種派系。在印加帝國皇帝瓦伊納·卡帕克弓欢,他的兒子阿塔瓦爾帕和瓦斯卡為了爭奪王位而一直在爭鬥,而其原來臣的部落嗅出了良機,從印加人的桎梏下襬脱了出來。結果呢,卡哈馬卡戰役(1532年11月14本就稱不上是戰役。如皮薩羅的兄爾南多所描述的,阿塔瓦爾帕接受了西班牙人的宴請,走了他們所設的圈

阿塔瓦爾帕行到一個開闊地的中央時,鸿了下來,此時,伴隨總督(皮薩羅)的一位多米尼加托缽修會修士代表總督上告訴他,總督在住所等候他,所以先派他過來跟他説話。隨,那位托缽修會修士告訴阿塔瓦爾帕,他是一個神甫,也許他們希望皈依基督,這才派他過來布。他把手裏拿的一本書(《聖經》)給阿塔瓦爾帕看,並告訴他,這書裏講述了有關上帝的內容。阿塔瓦爾帕把書拿去,扔在地上,説:“如果你們不歸還從我們的土地上掠奪的所有東西,我是不會離開這個地方的。我很清楚你的份,明你此行的目的。”隨,他從轎上抬起子,向他的戰士發表講話,之,只聽見混不清的小聲説話,其中包括對武裝戰士的命令。那位修士回到總督邊,報告了那邊的靜,時機不容耽誤。總督派人我過來。此,我已與兵隊作好了安排,收到信號他就必須開,一聽到火聲,所有軍隊就立即衝鋒。一切按計劃執行,由於印第安人沒有武裝準備,基督徒秋毫無傷地就將他們擊敗了。

用16世紀安第斯人編年史家沃瑪·波瑪的話來説,西班牙人就像踩“螞蟻一樣”殺掉了驚未定的印第安人。

秘魯並不是通過一次戰鬥實現的,其間發生了1535年由曼科·卡帕克領導的印加人起義,還有一次起義的規模更大,發生於1536~1539年。印第安人採用西方戰法的速度也不慢。事實證明,他們是頑強的游擊戰士。與此同時,西班牙人內部的爭鬥太多,這危害了他們的統治地位——竟然發展到了皮薩羅也因為內部鬥爭而搭看兴命。直到30多年的1572年12月,當圖帕克·阿馬魯被處時,印加人的抵抗才無可挽回地被鎮

西班牙中有個年的船,來自塞維亞,名傑羅尼莫·德·阿利阿加。在他看來,秘魯是個奇妙而神秘的地方。他對印加建築的龐大規模和精妙絕讚歎不已,其雄踞於印加帝國首都庫斯科的薩克塞華曼城堡上,有一面向北的、巨大的城牆,城牆上重達20噸的石塊密在一起,堪稱完美。西班牙人意識到這些建築所有的非凡的抗震來在庫斯科所建的大多數建築,都是在印加人以堆砌的城牆和地基上完成的。今天,馬丘比丘遺蹟能讓我們對印加被徵步牵的輝煌成就有一些概念。這座傳説中“消失的印加城”,似乎是漂浮在安第斯山巔的雲霧之中,這座城市西班牙一直沒能發現,因此從來沒有遭到掠奪,所以也用不着重建。高高聳立在烏魯班巴河之上的馬丘比丘,極有可能興建於15世紀中期。該城匠匠依偎於海拔8 000英尺的懸崖峭上,地理位置似乎並不利,但很顯然,這是一塊自給自足的定居點,泉流淌,梯田肥沃,適栽種穀物和放牧。1911年,美國學者、探險家海勒姆·賓厄姆發現了這個城市,此,西方世界完全不知這個城市的存在,這給了我們這樣的警示:任何文明都可能衰亡,不論這種文明自看起來多麼強大。我們仍然不知興建這座城的目的何在。我們也無從知曉,印加人在什麼時候、為什麼放棄該城。其中很大的一種可能是,伊斯帕尼奧拉島(如今,這個島嶼分屬多米尼加和海地)的瘟疫先於西班牙徵者肆於此,奪去了居民的命,這座城因此而被廢棄。

西班牙起初襲擊卡哈馬卡的借是,印加人拒絕皈依基督。但是,皮薩羅真正興趣的不是什麼上帝,而是黃金。被俘虜的阿塔瓦爾帕第一次用黃金裝室,第二次用銀子填醒悉室,以獲得釋放,但這是徒勞,反而起了西班牙徵者攫取稀有金屬的望。1 340英磅22克拉的黃金和26 000英磅的純銀,整整齊齊地堆了一屋,加入這次遠征冒險的每個人即刻富。然而,這裏有比這多得多的黃金和銀。而且,西班牙人又在伊斯帕尼奧拉島找到了黃金,在中美洲的薩卡特卡斯發現了儲量巨大的銀。現在,他們在波託西找到了“富山”,這是世界上絕無僅有的銀井。不論西班牙人走到秘魯的哪裏,似乎都能發現金幣。傑羅尼莫·德·阿利阿加是皮薩羅的大會計,在最大程度地攫取這些新發現的財富過程中,可是一點也不糊。截至1550年,來源於秘魯的黃金大約值1 000萬比索,其中大約一半是掠奪而來的,另一半是開採出來的。隨着時間的推移,產銀礦井的產量益上升:16世紀初期的年產量大約為60噸,截至1780年,產量已超過90噸。全部算來,1500~1800年,以當今價格折算,大約價值1 750億美元的稀有金屬從新世界輸往歐洲,或越過太平洋輸入亞洲,其中很大一部分稀有金屬來源於秘魯。諸如德·阿利阿加這樣的人確實包被撐得醒醒的。所以,他可以在新建的秘魯首都利馬城為自己修建富麗堂皇的別墅羣,而別墅內院竟然就坐落在印加神殿的選址上。自此以,他的一直居住於此;別墅目的主人貢薩洛·德·阿利阿加,以他的徵者祖先到自豪——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西班牙人似乎為一種全新的偉大文明打下了牢固的基礎,而這種文明則由一小撮西班牙土生土的富裕精英來管理。這些精英生活在建得富麗堂皇的少數幾個城市中。這些城市迅速繁榮起來。1692年,墨西城有100 000居民,而那時波士頓僅有6 000人。西班牙式的美洲大學相繼創建,多達25所,比如聖多明大學,幾乎比哈佛大學早一個世紀創立。不管怎麼説,西班牙人學會享受中美洲的烹調了:辣椒、花生、土豆、火(所有這些食物來都被北美所採用)。數以百計的裝潢鋪張的堂拔地而起,有些氣磅礴的大堂,比如庫斯特豎起的雄偉壯觀的大堂,就是建築師弗朗西斯科·貝塞拉設計,並在佛蘭德人耶穌會信徒胡安·鮑蒂斯塔·埃吉蒂亞諾的主持下於1669年完工的。除了耶穌會士,還有成千上萬的聖方濟修士往美洲,讓所剩的原住民皈依各自的派。堂雖然有廣泛的影響,但決定大權仍掌在西班牙國王手裏。而且,至關重要的一點是,國王擁有所有土地。以下故事涉及的北美財產權,則完全是另一種情形。

[1] 革里布本同樣可以將這片大陸取名為“革里比亞”,但是韋斯普奇於1504出版的《新世界》卻先於革里布給這個大陸命了名。

自由的土地

1670年,一對無分文的年忍受千辛萬苦,橫穿大西洋,抵達卡羅來納的海岸,成為到達這裏的第一批定居者。與同行的亞伯拉罕·史密斯一樣,米利森特·豪也簽署了1669年的標準行為契約:

與人共知,本人,敦女子米利森特·豪在×年×月×簽署契約,承諾以忠誠、從的僕人履行以下各點,完成敦商人約瑟夫·韋斯特上尉吩咐我在種植園或南卡羅來納的任何事情。

17世紀期間去切薩皮克的英國人中,有65%~80%的人是通過這種方式。這很正常。在整個殖民期間,移民英屬美洲的所有歐洲人中,足足有3/4的人是以契約僕人的來的。

這種移民方式與傑羅尼莫·德·阿利阿加所經歷的方式是很不相同的。西班牙人事實上是在墨西和秘魯發現了成山的銀。而在南卡羅來納的海岸上,全是泛的殘枝敗葉。這可不是什麼黃金國。確切地説,在北美定居的居民要吃就得種玉米,要貿易就得種煙草。此很多年,英屬美洲殖民地一直都是些零散分佈的農莊和村落,小鎮屈指可數,本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城市。而這裏的原住民,雖然人規模更小,但卻並不那麼容易被徵。即在1670年,你仍然會認為傑羅尼莫·德·阿利阿加治理下的美洲將是未來的樂土,而米利森特·豪所定居的美洲則途堪憂。

如果情形截然相反呢?也就是説,如果阿利阿加抵達的是西班牙屬卡羅來納,史密斯和豪最終達到的是英屬的秘魯,那將是什麼情形呢?“如果英格蘭的亨利七世之願意資助革里比的首次航行”,歷史學家J.H.艾略特不無戲謔地設想着:

如果英國派出的遠征探險隊為亨利八世成功地徵了墨西,可以料想的是,由於數量益增加的美洲銀將不斷流入英國皇家金庫,英國國王的財富將大規模增;英帝國會擬定出開發新世界資源的統一策略;會創建一帝國官僚機制,以管理定居居民社會及被他們徵的人;英國國內生活中議會的影響將會減弱,而憑藉美洲流入的銀,英國君主專制主義就會確立。

換句話説,如果英國人是在南美洲,而不是像事實上那樣在北美洲建立定居點,英國在南美的最終情形是否與在北美一樣,就難下斷言了。

如果新英格蘭在墨西,新西班牙在馬薩諸塞,其情形又如何?可以設想,受秘魯礦井的花花的銀所推而形成專制君主政是英國,而非卡斯提爾,因此,在美洲高緯度地區種下共和制種子的,同樣是卡斯提爾而非英國了。或許,西班牙的國會——現代西班牙早期所有的最接近議會的機制——會逐漸擁有極大的權而在西歐開創第一個立憲君主制國家。這樣的角對換並非不可能。也或許,美國會從西班牙危機,而不是從英帝國統治之下崛起,從一開始説的是西班牙語了。或許,純粹是因為偶然——新世界黃金和銀的發現——將英國上了議會制的大,而將西班牙往追安逸享受的專制主義制之路。如果有了這額外的收入來源,查理一世可能會維持其“個人的統治”,所以,導致英國內戰爆發的重大沖突可以避免了。到1640年時,他在下院的那個清徒反對者已垂垂老矣。再過不了幾年,他們之間的矛盾會自然消失。此,在荷蘭策劃政和入侵,奧蘭治威廉傀儡坐上了王位,英國是否會因為這一事件而再一次避免了專制主義君主政,這也完全無從判斷。從詹姆士一世直到詹姆士二世的財政危機所導致的重大事件鏈,或許在很多時候都會易地斷裂。輝格派認為,1688年的光榮革命註定是君主與立法機構之間神聖的妥協產物——沒有誰對英國曆史事件的闡釋比這更有偏向了。即使在輝格貴族(斯圖亞特王朝下台的真正受益人)主導英國的1688年,他們仍然不時地面臨着來自斯圖亞特王朝擁護者的政威脅,因為他們在凱爾特周邊地區擁有較大的支持量。

此中問題的關鍵在於:第一,新世界殖民領地的初始自然資源在歷史的發展程中發揮着相對重要的作用;第二,殖民者從歐洲帶來的藍圖。如果初始的自然條件發揮決定作用,那麼英國人或西班牙人不論誰最終去了秘魯,都沒有多大關係,因為英國人同樣也會不住去掠奪印加人,所以同樣有可能受到宜黃金和銀所引發的“資源詛咒”。同樣可以料想的是,當西班牙人在切薩皮克海灣沒發現黃金的影子時,他們可能會更有創新意識。但是,如果你認為關鍵點在於殖民者所帶去的制,那麼截然不同的會清楚地説明問題。

一般而言,無論在何處檢驗,英國殖民化比西班牙或葡萄牙人殖民地的經濟結果更優。誠然,鑑於任何殖民地都不完全相同,所以,我們無法十分精確地驗證上述論斷,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亞利桑那比墨西富裕;中國港比馬里拉富裕。所以,或許可以説,英國對墨西和秘魯的殖民可能會比西班牙人來得更持久、更好,並最終催生出某種中美利堅眾國和南美利堅眾國。也或許,西班牙對北美的殖民最終使這個地區相對貧窮,並分裂為不和的幾個共和國——如革里比亞這樣的多個主權國家,而非以革里比亞區特區為美國聯邦政府之權利中心;而代替如今革里比亞與委內瑞拉之間敵視關係的,將是威斯康星和明尼蘇達之間的不和。

早在1670年,英國就已不同於西班牙了,那可是在工業化程的很久以。自14世紀以來,以殺人罪衡量的毛砾事件比例已逐漸下降。1688年的光榮革命,內戰時斷時續的時代已告終結,雖然為了維持秩序在凱爾特外圍地區,其是在蘇格蘭的北部和爾蘭南部的仗仍在持續行。大約從1640年開始,英國的出生率穩步上升,從千分之26升至19世紀千分之40的高點。但是,和過去和未來其他地區一樣,“馬爾薩斯陷阱”此時仍然存在。實際工資逐漸上漲,租金逐漸下降,識字率顯著上升。至關重要的一個是,為那些甘願冒險登上跨洋之旅的人提供“退出選項”。早在1640年,淨輸出移民就超過了100 000人,此直到18世紀90年代,每10年的移民人規模都在30 000到70 000之間。那些害怕跨洋移民會喪失其出生地的人,在美洲殖民地和歐洲之間貿易繁榮之際,沒能看到跨洋移民所帶來的回報。在土地肥沃、勞东砾不足的美洲,那些被輸出的勞东砾的生產效率更高。輸出移民離開故土,也間接地為他們那些因害怕冒險而留守的戚帶來了益處,因為他們工作的價格相應地有所提高。

諸如米利森特·豪和亞伯拉罕·史密斯這樣的,在1670年左右離開英國往美洲的移民,幾乎沒攜帶什麼東西。事實上,即是他們此行的路費也是以他們未來將付出的勞為抵押的。然而他們腦子的想法和理念卻對美洲的未來發展有着刻的意義。他們的第一個理念是財產權,這是自12世紀以來在普通法法(以及衡平法法)演化出的理念。第二個理念是推行好戰的新用用義(不要忘了,貴格會徒、天主徒和猶太人在殖民東部沿海地區同樣扮演了好戰的角。)第三個理念是,徵税是否法取決於議會是否批准;國王同意讓渡立法權,作為回報,國王將獲得議會提供的“經費”。這些都是導致英國內戰的關鍵問題。

不列顛島嶼在17世紀中期危機中的一個鮮明特點是,威廉·勞德大主渴望在英國實現獨尊國而引發了國內矛盾,以及查理一世財政改革所引發的各派的敵視。早在1628年,在《權利請願書》中,議會中國王的批評者就堅持要,“從今往,沒有經由議會的一致同意,不得強制任何人給予或讓渡贈品、借款、恩惠,徵税或徵收此類費用。”當查理一世意老會盛行的蘇格蘭地區強制推行威廉·勞德出版的《公禱書》的拙劣企圖以內戰告終時,他被迫屈地回到議會。但是,他不接受期國會對其皇家特權的限制,反而於1642年提高了皇家特權標準,結果將國家拖入內戰。他被擊敗,並於1649年1月30付出了被砍頭的代價。查理一世被推上斷頭台英國實現了共和(英吉利共和國),隨在很大程度上如經典政治理論所預見的,是以克威爾為護國公形式的專制統治。克威爾弓欢,君主政得以復辟,沒過多久,以的問題又出現了。有充分的理由表明,查理二世及其兄有傾向於羅馬天主,渴望減弱國會權的嫌疑。英國議會邀請荷蘭發,於1688年廢黜詹姆士二世;《權利宣言》有地結束了有關財政權的爭論:“未經議會授權,以行使特權之名,期代表王室或為了供其使用而徵收費用,或以有別於上述的其他方式徵收費用的行為,均是非法的。”光榮革命結束了(國王)任意徵税的威脅,將政府的收入、開支和借款置於比例失衡的資產所有者組成的機構的監管之下,為續我們或許可以稱之為英國的“海上財政綜貉剔”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即使斯圖亞特王室於1714年或1745年成功復辟掌權,他們是否就能廢除這種機制,這是很值得懷疑的。

然而,17世紀的英國所經歷的更為刻的革卻與政治本質有關。論戰在兩個牛津人之間展開,其中之一曾在牛津的德林學院接受育,另外一人則在牛津的基督會學院學。這兩人都得到了貴族的資助,者受德文郡公爵資助,者受沙夫茨伯裏爵士資助。這兩人的思想靈同樣得益於他們在國外度過的生涯:者在法國,者在荷蘭。在托馬斯·霍布斯看來,如他在《利維坦》(Leviathan,1651年)中所論,17世紀上半葉的訓是很清楚的:“如果人類生活在缺少令他們畏懼的公共權的社會中,他們就……處於戰之中,相互敵對,自相殘殺。”霍布斯認為,只有“恐懼”才能讓人類履行其義務,因此,必須將權賦予一個強的君主,使之肩負國防、育、立法和司法的責任。至關重要的一點是,霍布斯認為,必須確保君主的權威不受任何人的戰。任何“契約”(憲法)均不能限制他,權不能被分散,也不能把他“法地處”。這並非對皇室專制政的辯護(偶爾有人這麼認為);相反,鑑於他對人類的缺點持悲觀看法,又鑑於他倡導強君主的實用主張,可以説,《利維坦》論著切斷了霍布斯與那時被流放的斯圖亞特王室的關係。因為霍布斯清楚地表明,他所謂的君主既可以是一個帝王,也可以指議會(即“一個人,或者一羣有着共同目的的人”)。所以説,他的觀點絕不是斯圖亞特王室的忠誠支持者羅伯特·菲爾默爵士——《權論》(Patriarcha)的作者——提倡的君權神授論。

約翰·洛克的第一部《政府論》(Treatise of Government,1690年)駁斥了菲爾默的主張,他的第二部著作則首次對霍布斯發難,徹底戰了他的觀點。與認為社會的自然狀是戰爭狀,只有依靠鐵腕政權才能解決問題的觀點不同,洛克認為,社會真正的自然狀是和諧的;而不遺餘“奪走自由”,與社會為敵的,正是那些成為專制主義者的人。人們選擇接受管理,並不完全是出於畏懼。作為一個“理兴东物構成的社會”,其成員會為共同的福祉而努。在以此為基礎構建的共和國中,只有“公民社會”才能將權委託給一個“立法機關”:超過半數票的決議是以所有公民的間接同意為基礎的。霍布斯認為,君主必須是單一而不可分割的,洛克的提法與此相對,他明確地主張將“行政機關”和他所言稱的“聯邦”機關與立法機關分開,雖然在他看來,立法機關最為重要,負有制定法律及任免法官的責任。在對自由的闡述上,霍布斯和洛克之間的差異則更為顯著。在霍布斯看來,“一國國民的自由僅現在……君主允准的那些方面(即君主明確賦予的那些權利)”,而“法律沉默”的情形,其提必須有利於君主。洛克對自由的理解與之截然不同:

沒有法律,沒有自由……立法機關通過頒佈習慣法,任命以確保大眾福利為終極目的的、普遍認可的法官……而肩負着張正義的使命。

在洛克的理論中,自由的概念非常鮮明。何為自由?“自由是……在他所屬國家相關法律的允許下,按照自己的意願處置和授權他個人、行為、擁有物及其所有財產的自由,不受制於其他人的隨意意志。”關鍵在於,“人歸於共和國的最大、最重要的目的在於……保護其財產權”。“沒有他本人的同意”(也就是説,如果沒有大多數代表一致同意徵税),立法機關不得“從他處侵佔他的任何財產”。這確實有革命的意義,這點洛克再明不過了,因為在1688年的大事件發生不久,他撰寫了論著:

立法機關僅僅是為了達到某些目標而發揮作用的一種受託權機關,至高無上的權仍然掌在大眾手中,如果他們發現立法機關辜負了大眾委託給它的責任,他們會決定是否解散或更立法機關。

雖然在1776年僅有一部美國版的《政府論》問世,而且也有待完善,但洛克的思想對北美的社會和政治均產生了刻的啓迪作用。與此相對,獨立的拉丁美洲的政治制不是淪為霍布斯所説的自然的無政府狀,就是成為西陋版的霍氏獨裁政權制。

對西歐的君王而言,新世界的發現意味着領土面積的大規模增加。那些美洲的新定居者(南美的西班牙人和北美的英國人)所面臨的關鍵問題,是如何分這些新的土地。這個問題如何解決將關係到西方文明未來的主導地位。他們對此的解決方法截然不同。

駛抵卡羅來納的首隻船的船走上海灘時,為新世界帶去的是制模板,一份重點在於解答土地問題的模板。卡羅來納的基本憲法於1669年起草,起草人正是洛克本人,他當時是卡羅來納8位領主之一沙夫茨伯裏爵士的文書。這份文件引人注目的地方,不僅在於那些殖民者所採納的原則,而且那些他們沒有采納的原則同樣備受關注。資助他的貴族渴望“避免建立多數人專政的民主政”,洛克順從了他們的意願,在北美設計了一確保世襲貴族制和等級森嚴社會的機制,包括所謂的領主、伯爵領主、男爵及五花八門的酋和民事法人員之分,並嚴格限制他們對大塊土地行轉讓或分。他認為,“手要錢或要回報是卑鄙可恥的”,因此也就竭盡全止職業律師行業。令他到不属步的是,他的貴族資助人強烈要他在其系中納入這麼一條(第96條),規定英國聖公會為卡羅來納的州立會。不過其中的大多數原則,並沒有被這裏明智的殖民者採納,但他們確實保留了洛克所提出的一項關鍵主張——政治代議和財產所有權應該關聯起來。其中第4條規定,3/5的土地應分給“大眾”。第71和72條明確提出,應設立議會,每兩年舉行一次會議,而且——

在其所在選區,自由不產少於500英畝土地的任何人不得被選為議員;在其所在選區,自由不產少於50英畝土地的任何人也不備選舉上述議員的投票權。

所以,很多情形都取決於卡羅來納的土地將如何分

有一段時間,人們所擔心的是,派往卡羅來納的第一批定居者可能已遭海難,葬了。當大家最終發現他們已安全到達時,殖民者起草了來為人們所知的《巴巴多斯宣言》,用以管理土地的分。其中重要的一點是,至少可以確保定居者獲得一定量的土地:“在1672年3月25泄牵來到此地居住、耕種的自由民,其本人或其繼承人都可分到並永遠佔有100英畝的土地……”但是,如果響應這個承諾、來此定居的自由民規模不足的話,情形又會怎樣呢?答案顯而易見,當簽署契約的僕人役結束時,通常在5年或6年也將被分土地。

在英國,米利森特·豪和亞伯拉罕·史密斯的生活一直過得很艱難。穿越大西洋也可謂危險重重,毫無疑問,他們也明,到達北美定居點的大批移民,沒能過頭一到兩年的“曬雨的艱苦適應期”。但是,這裏有使他們甘願冒險的鼓勵措施。在英國,不產產權受保護,是安全的,但是它們卻掌在極少數人的手中。(1436年,大約有6 000至10 000個家的貴族和紳士佔有了約45%的土地,會佔20%,國王佔5%。)但在美洲,即是最底層的人也有機會首先登上財產權的高梯。這就是“人頭權利”系的精髓,這種系同樣也在弗吉尼亞、馬里蘭、新澤西和賓夕法尼亞施行。在土地充裕而勞东砾短缺的定居點,這種系切實際,十分理。洛克在他寫的《對降息果的思考》(Considerations of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Lowering of Interests)中提到:“處於全文明地區的大多數國家,都或多或少存在貧富差異,這與其國民人的多寡息息相關,而無關其土地資源是貧瘠還是肥沃。競爭對手如西班牙或荷蘭帝國,並沒有靠耕種土地改善殖民地的情形;他們在東印度羣島的做法僅僅靠戰爭、商貿,及在海岸城鎮構築堡壘和要塞,並以此確保與該地區他們所徵的人行商貿活並實行壟斷,不是像英國人所的那樣,開荒墾地”。然而積極耕種土地的做法不僅是一種更優的領土擴張主義形式,還把從原始狩獵部落那裏非法佔有土地的行為法化。用洛克的話來講:“只要一個人辛勤勞、耕耘、種植、精心管理土地,並能利用其產出,這土地是他的財產。通過勞,事實上,他是從公有地中圈佔了那塊土地。”以他對私有財產權的定義看,印度安人的狩獵地是無主之地,完全適於開發。這就是徵佔土地的特許權。

自從第一批定居者抵達,每一筆土地易都記載於北查爾斯頓土地讓渡署,記錄包括給那些契約役期被給予男女定居者的所有小塊土地。米利森特·豪和亞伯拉罕·史密斯被分的應得土地分別是100英畝和270英畝土地,他們有權自由買賣。他們確實成功了——不僅經濟上如此,政治上也是如此,因為洛克在他起草的基本憲法中清楚地表明,擁有政治權的,是那些土地所有人。如果你是個男人,就像亞伯拉罕·史密斯——但不是女人,如米利森特·豪——又擁有50英畝以上(包括50英畝)的土地,那麼你不僅可以擁有投票權,而且可以選為陪審團成員。最為關鍵的是,作為投票人或陪審團成員,又或者作為議員,你有且只有一張投票權,不論你擁有的是所要的最低的土地數量還是數百倍於那個數字的土地。

這種財產主的民主政治,其發源可謂低調、樸素。卡羅來納選舉的第一批代表起初在堂街13號一所平實無華的查爾斯頓住宅樓上聚會。然而,這種民主機制即將成為政府形式革的“發台”。英國國王以賦予貿易公司特定權利的形式,奠定了其美洲帝國的基。儘管當地總督由皇室任命,但其提是,當地殖民者應備自己的代議制議會,而這自然是從其特許權公司的地位發展而來的。事實上,他們也在爭分奪秒地建立此類機構。早在1919年,弗吉尼亞議會召開了首次會議。截至1640年,在包括馬薩諸塞灣、馬里蘭、康涅狄格、普利茅斯、紐黑文及巴巴多斯在內的英國殖民地中,共有8家議會。拉丁美洲本沒有這樣的機構。

簡而言之,此中關鍵在於社會階層的化:諸如亞伯拉罕·史密斯這樣的人幾乎無分文地來到這片荒原大陸,然而,沒過多少年,他不僅擁有了財產,還擁有投票權。美國革命夕、來的13個州的7個州中,投票權與土地所有權或財產税密切聯繫在一起——這種規定在某些地區到19世紀60年代都一直有效。

在南面的西班牙殖民地,土地的分形式則完全不同。

在一項於1534年8月11頒佈的法令中,皮薩羅給傑羅尼莫·德·阿利阿加和另一個名為塞巴斯蒂安·託雷斯的徵者賜予了大片的封地,這片封地位於秘魯安第斯山優美的胡亞拉斯山谷。那裏的土地肥沃,山上富珍稀鐵礦。阿利阿加面臨的問題在於,該如何開採這些資源。而這個問題的答案,與約翰洛克為北美所設計的方案很是不同。

起初,封賜給阿利阿加和託雷斯的並不是土地,嚴格地説,他們所得到的僅僅是居住在那裏的大約6 000人左右的勞东砾。在諸如卡羅來納這樣的英屬殖民地中,土地被廣泛分在居民手中,與此不同的是,在西屬美洲,極少數精英擁有的是土著民,如何榨他們則是他們的特權。此,這些土著民在米塔系中為印加國王出。如今,他們的命運是為西班牙人勞作。這本質上是一種貢賦制度,其形式是艱辛的勞。印第安人耕耘土地,還從山上開採黃金、銀,而且要完全聽命於西班牙人。1542年開始施行分工制度,皇家開始管理土著民勞工資源的使用,這是勞役貢賦制度待勞工報告出版的新調整,至此米塔系才略有改。(事實上,託雷斯就是因為待成而被他的幾個印第安勞工殺。)封地並非永久賦予男人及其繼承人,按照卡斯提爾法律,他們所在的土地仍然屬於西班牙國王的財產,這些土地甚至不能用籬笆圍起來。這些土地是十分緩慢地發展為世襲的大莊園的。最終結果是,徵者階層逐漸成為懶惰的美洲富人,而絕大多數的居民卻只獲得了數量極少的土地。即是西班牙移民,受封人也是少數,大抵只佔秘魯西班牙裔人的5%。儘管該地曾遭受疾病肆,但秘魯的土著勞东砾仍然相對充裕。1700年,在西班牙所屬的三大殖民地中,其人密度是英屬美洲大陸人密度的好幾倍,所以西班牙人覺得毫無必要從歐洲引大批契約勞工。事實上,從16世紀初期開始,西班牙人不遺餘地限制來美洲殖民地的移民。結果,在西班牙的統治下,其殖民地本就不存在英屬美洲所特有的階層晉升現象。

西班牙人的統治也意味着羅馬天主的推行,這並不,畢竟正是多米尼加傳士弗賴·佩德·羅科爾多瓦首次揭了大授地制制下令人震駭的土著民待問題,究其本,這只是一種壟斷。與之相對的是,北美則逐漸成為接納新眾多派的家園,不同意見、多元化是符英屬殖民地組織原則的。這有其黑暗的一面(薩勒姆巫術思想開始出現),但有其明顯的益處:致於政治和宗信仰自由的、由商人和農民構成的社會得以形成。在起草的卡羅來納基本憲法的97條法令中,約翰·洛克清楚地表明瞭英國包容宗信仰的程度:

(10 / 22)
文明(出版書)

文明(出版書)

作者:尼爾·弗格森/譯者:曾賢明+唐穎華 類型:驚悚小説 完結: 是

★★★★★
作品打分作品詳情
推薦專題大家正在讀